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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住楼层到底该咋数

2000-11-25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陈君 通讯员 晓欣 小舟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新买的两套房间号为“402”的商品房却跑到了5层,张女士把开发商告到法院,想调回到4层,但法院没有支持她。此案的判决结果对准备购房的人们也许有所提示:传统的以地面正负零作为住宅楼层起算点的概念将被打破,购房时要注意核实底层商用部分的层数。

1996年8月,张女士以870元/平方米的售楼价购买下宣武区某新建小区1号楼2门402号4层2居室楼房一套,一年后新楼竣工。同年11月6日,张顺利地办理了402号的入住手续,往下自然是装修。一天,张与工人闲聊时听到:“这楼的402号怎么在5层?”张女士顿时有种受骗的感觉。为此,张女士多次找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交涉,要求后者按合同约定将其安置到此楼地平线4层、即住宅楼3层居室。无奈,开发商坚持张女士签约的住房即为其实际居住的住房。在多次交涉无效后,这一问题被推到了法院。

在法庭上,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强调说,对商住两用楼的排号,按照建筑设计规范,应从底商顶层以上的连续住宅楼层底层作为排列顺序,而不应以地面正负零作为起算点。他们这样排列是完全符合要求的。

经法院审查:某房地产开发商对上述新建小区的楼号、单元号及各居室的门号已向公安部门进行了申报,并经后者批准,且张女士所购楼房设计符合城市规划设计要求。

对此,宣武法院认为,开发商未违约又不存在欺诈行为,故未支持张的诉讼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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